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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中心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

国际财经 时间:2018-05-11 15:38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 南方网
[导读] 暮春早上,阳光明媚,地处热带的新加坡已颇感炎热。在金融中心区著名的珊顿道10号,坐落着新加坡金融发展的掌舵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这里是新加坡金融中心所在,约有20万从业者分布在周围的写字楼里。

       暮春早上,阳光明媚,地处热带的新加坡已颇感炎热。在金融中心区著名的珊顿道10号,坐落着新加坡金融发展的掌舵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这里是新加坡金融中心所在,约有20万从业者分布在周围的写字楼里。

  此刻,距新加坡10800公里的伦敦大雾弥漫下着小雨,距新加坡16000公里的纽约多云凉爽,距新加坡9900公里的法兰克福则是低温的阴天。

  尽管时区不同、气候各异,过去10年,包括它们在内的国际金融中心均深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监管政策不约而同经历了一轮“紧缩”。而今,10年过去,金融科技遍地开花,这些国际金融中心又同时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如何走好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平衡木?

  “监管不能‘缺位’,也不应‘越位’,而要及时‘到位’。”在我们走访上述众多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客座教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学院前院长白士泮的总结可谓精炼。

  上述国际金融中心的宝贵经验,正是倡导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广东所需借鉴的。

  大势所趋

  金融危机后全球监管从紧成为常态

  “上一次全球金融危机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了宏观审慎政策,加强金融机构抵抗损失,尤其是非预期损失的能力;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资产泡沫的出现,比如总偿债率限制——借款方每月还款总额不得超过月收入的60%;此外,通过严格金融监管,如现场检查等,确保金融机构贷款的审慎性。”白士泮表示。

  2008年,由次贷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令金融机构的贪婪和金融监管的“缺位”暴露无遗,并受到普遍谴责。世界主要金融中心所在国不约而同“收紧”政策,转而采取“风险导向”监管。

  “2010年,我们通过了一项立法,叫做多德-弗兰克法,普遍收紧了一些条例的执行。”哈佛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美国前副国务卿理查德·库珀(RichardCooper)对记者表示。

  多德-弗兰克法案包含三大核心内容:一、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二、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三、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高级经理杨思的判断是:“金融危机之后的一段时间,美国金融监管达到了历史上的一个高峰状态。比如,对银行首次引入了压力测试的监管手段。”在全美7000多家银行中,对大银行的监管从严,对小银行则相对温和。

  德国法兰克福金融中心董事总经理休伯特(HubertusVth)认为:“德国之所以最早从金融危机中走出来,经验就是监管措施非常有效。金融系统的几个支柱运作良好。”

  全球范围内监管理念转向的同时,金融机构也积极应对,以防风险。花旗集团全球投资银行业务部董事总经理朱莉(JulieA.Monaco)对记者表示:“(金融危机后)我们出售那些不符合我们策略的业务。所以比起经济危机前,我们的规模变得更小更简单了。”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监乔磊告诉记者:“出于对管理风险的需要,我们分行各部门中,合规部人数最多。”

  在“严监管”方面,广东也动作频频。除了建立全省范围内P2P预警平台外,还计划在2018年完成地方金融办(局)加挂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从而更好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白士泮建议,广东可在国家宏观审慎监管的基调下,针对新业态、新情况,着力加强地方金融部门微观监管职能。与金融机构风控人手增加类似,金融监管要加强,一支专业的金融监管人才队伍也必不可少。此外,新加坡针对居民部门的总偿债率限制等微观监管手段,也值得借鉴。

  多德-弗兰克法案无疑是应对危机时金融监管思路转向的标志。最新消息显示,美国总统特朗普意图修改该法案。不过,理查德·库珀认为,全球监管从紧的趋势不会改变:“美国金融监管政策会有一些放宽,但不会很多。”

  “监管沙盒”

  平衡风险与创新的全球实验

  近年来,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迅猛发展。它们通过利用新技术开展颠覆性创新,提供给人们更多的生活便利。但是,它们普遍不符合现行监管的盈利能力要求。如何既为这些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经济注入新动能,又审慎地管理好风险?

  一项平衡风险与创新的全球性实验——“监管沙盒”(RegulatorySandbox)应运而生。这一由英国在2015年首创的制度,迅速被其他国家效仿,并在善于学习的新加坡开花结果。

  “沙盒”的原意是在一个装满细沙的盒子里尽情涂鸦,无论画得好不好,最后只要轻轻一抹,细沙又会回归平整。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英国“监管沙盒”运作模式是:采取创新企业申请制,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来给予完整性或限制性授权。针对获得授权的企业,FCA会发布无强制措施声明、特别指导和规则豁免等来帮助抵御未来可能的法律、政策风险。

  新加坡“监管沙盒”运作模式与此类似。据陆金所驻新加坡的分支机构陆国际负责人介绍,企业首先提交申请,并需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汇报运行数据,以确保被纳入“监管沙盒”。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融中心发展署和科技与创新署长张晋铭对记者表示:“新加坡是最早建立监管沙盒的地区之一。一个典型例子是“乌敏岛项目(ProjectUbin),它是一个与业界合作的项目,探索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进行支付和证券结算。目标是使用区块链技术,使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机构能够互相支付;没有中间人,速度和效率高,风险和成本低。”

  金融监管与创新推动的平衡木如何把握?张晋铭表示,新加坡对金融科技监管是基于三个原则:首先,必须与创新同步,了解技术发展及其风险,采取适当措施。我们意识到过早引入监管可能会扼杀创新;其次,只有当新技术带来的风险变得重要时,才会通过法规监管。即使如此,监管力度也必须与风险相称;最后,许多新技术虽能减低现有风险,但也能创造新风险,所以要专注于在新技术所带来的利与弊之间取得平衡。

  2015年,鉴于国际贸易的持续疲软,新加坡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将建设“智慧国家”作为政府的重点发展任务,全面支持市场创新。在此背景下,新加坡金管局在2015年设定了建设智慧金融中心的愿景,大力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同年,新加坡宣布拨款2.25亿新元开发金融科技,重点方向有三个:鼓励金融机构在新加坡建立创新实验室;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解决方案;推动全行业创新解决方案的发展,如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等。

  除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外,美国、法国、德国等在金融实践中也借鉴了类似的制度。“监管沙盒”试验也逐步开始普及。2017年,北京计划成立“监管沙盒”试验地。

  白士泮建议,广东是科技创新活跃的地区,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方面,不妨借鉴已获得广泛认可的“监管沙盒”制度,为创新释放更多的安全空间。

  两者并重

  监管机构应“领导”但不“主导”

  “监管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监管要与发展并重。”有着30多年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从业经验的白士泮表示。

  白士泮说,金融监管最终是为了服务经济发展。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15年,新加坡发展战略向“智慧国家”转向后,金管局随即提出“智慧金融”方向,大力支持科技创新。

  在城郊略显静谧的科创园区,新加坡科技研究局数据分析研究所所长李晓黎向记者称赞政府金融服务的精细化:“这里约有上千家科技类企业,新加坡政府机构将科技类企业分门别类,给予针对性的金融扶持。”

  李晓黎介绍,在对科技企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方面,新加坡政府有非常完备的体系。这个体系分为三层:由总理亲任主席的政府特设机构研究、创新及创业理事会,负责长远规划;由贸工部等内阁部门参与的科研相关预算编制及资金监督管理;由新科研(A*STAR)、经济发展局(EDB)和标新局(SPRING)等法定机构负责科研项目选拔和资金分配。

  对于广东金融业如何做到监管与发展并重,白士泮建议,监管机构应“领导”金融业大方向,但不“主导”业务发展。应致力于完善体制、创造环境,培育生态系统。具体而言,他建议广东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着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以及通过金融科技创新,如区块链技术在物流管理的应用,提升生产力。

  在新加坡、在伦敦、在法兰克福、在纽约,记者走访的众多专家和金融业人士同时提到,金融监管从严的同时,也要保持稳定性,防止过度监管,可以更多借助法制的完善和行业协会自律来解决金融科技带来的新问题。

  伦敦金融城政策和资源委员会主席孟珂琳认为,英国的金融监管,一靠法制监管治理,二靠行业协会协调自律。

  法兰克福金融中心董事总经理HubertusVth对记者表示,“德国的监管规则是非常可靠的,不轻易改变。”

  受访者普遍认为,金融监管也要厘清自己的边界,明确自己促进经济发展的初衷,因势利导,服务地区和国家经济战略。

  白士泮建议,广东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是保障。金融监管,只有重点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代表产业,与产业界联手探索新路,才能真正做到“到位”,而不是“越位”“缺位”。
(来源:南方网   编辑   单钰涵   责编    赵怀朴 )

    责任编辑:赵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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