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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竟擅自将其闲置的车位转租第三人盈利!

2020-08-18来源:善国小麻雀 作者:admin点击:

鲁南财经网   8月18日讯    近日,滕州汇龙和谐康城小区发生一件奇葩事,未经允许,物业擅自将一位业主购买的停车位租赁于第三方盈利。业主前去理论时,物业竟以对该车位已售卖之事不知情为由,拒绝向该业主道歉。

 

业主侯某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买卖协议

2015年,该小区的一位侯姓业主以5.5万元/位的价格购买了地下停车场A区B06号车位,因家中车辆一直在外地,该车位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近日他才得知,未经允许,物业擅自将自己的车位出租给了第三方。该业主前去物业理论,物业工作人员回复称并不知道该车位已售出,拒绝承认错误。

购买车位的票据

 

交纳停车位管理费的收据

[涉事小区简介]:项目名称:汇龙和谐康城;楼盘地址:城东龙泉路和荆河路交汇处向南100m;项目特色:低密居所,公园地产;物业类型:住宅;物业类别:普通住宅;建筑类型:板楼;装修状况:毛坯;产权年限:70年;占地面积:178666 ㎡;建筑面积:560000 ㎡;容积率:3.50;绿化率:45%;停车位:1:1;楼层状况:18层,22层;物业费:0.40元/㎡·月;开发商: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侯某地下停车场车位实景图

图片显示:业主持有《车位买卖协议》、车位款收据、车库管理年费收据、车位实拍图(靠近步梯上楼方便)等车位的相关资料,显示所有人为侯姓业主,该业主于2020年8月13日缴纳当年240元车位管理费时发现自己车位早已被物业拿去出租盈利。

物业转租给张某的《协议》

以下两图分别为:物业将车位租赁他人时所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A区车位使用者登记表上,显示承租人为张姓业主,租期(2020-04-26至2021-04-26),租金2000元/年,车位管理费240元/年。

物业收取张某的租金2000元/年

截止发稿时,物业已将该车位归还业主,该业主已经拿回车位使用权。在此提醒大家,如有类似购买车位后长期未使用的业主,请你及时查看物业登记信息,避免出现在自己不知情的状况下被物业出租的事件。


责任编辑:赵怀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