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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规范”与“竞争”成关键词

理财 时间:2018-10-21 15:54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 金融时报
[导读] 经过近10年探索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由最初的4家发展到目前的23家,在助力消费转型、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逐步显现。尤其是在市场经历整治后,持牌消费金融“正规军”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对于行业规范发展而言,监管与自律缺一不可,其中,自律组织无疑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经过近10年探索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由最初的4家发展到目前的23家,在助力消费转型、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逐步显现。尤其是在市场经历整治后,持牌消费金融“正规军”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10月1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北京召开。23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银消费金融当选第一届专委会主任单位,招联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当选第一届专委会副主任单位。

  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忧患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的资产规模均已突破100亿元。此外,得益于近年来国内消费金融业务井喷式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消费金融公司抓住了行业风口,实现了快速增长,规模和盈利情况均有了明显的改善。不过,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上,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一些机构借助持牌机构的资金成本优势,与各种流量平台、助贷平台合作,做起了专职资金方,自身获客能力、风控能力未有实质性改善,缺乏自主增长能力,存在资金管道化的隐患,与那些注重自主获客、自主风控的机构相比,可持续发展能力存忧。

  同时,不容否认的是,消费金融公司也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的问题。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示一则处罚信息。中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日期是10月10日。不仅如此,上半年,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由于业务违规吃到了央行、银保监会罚单。例如,8月7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30万元罚款。上海银监局5月2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银消费金融2016年7月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被警告并罚没合计138.68万元。

  专委会发挥四大作用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表示,目前,消费金融行业基本明确了功能与市场定位,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与发展空间也正在积极探索中。但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市场竞争加剧等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仍然存在一系列内外部问题,需要通过不懈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而消费金融专委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更好地辅助行业发展。关于消费金融专委会的职责,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黄润中在成立大会时强调,新成立的消费金融专委会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努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二是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引导行业合规稳健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四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专委会成员马上消费金融创始人兼CEO赵国庆表示,今天来看消费金融行业,一方面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前景广阔,整个行业经过前期的较快发展和经验积累,正在迈入科技融合、积极创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市场格局多元化、复杂化,消费金融发展历史较短,亟须官方自律组织引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在这一关键时刻,专委会的成立非常及时和必要,将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和同业交流,促进市场结构优化和风险防范,推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便更好地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动能。作为专委会的一员,马上消费金融将投入所有能力全力以赴支持专委会工作。

  竞争态势强化

  总体而言,随着国家政策层面陆续出台鼓励扩大消费的措施,消费金融也会得到鼓励,从而为消费金融机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同时,在经济环境及严监管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的新增业务不会再出现前两年高速增长的情况,这也是业界所公认的。

  需要关注的是,消费金融的行业竞争也在加剧。随着开放的脚步加快,更多持牌机构正在进入市场。继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批开业以来,9月19日,“富邦华一银行”母公司富邦金控发布公告称,拟以1.25亿元人民币、占股25%在大陆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四川省唯品会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申请中。

  除此之外,薛洪言认为,与其他消费金融类机构相比,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资金成本低、资金渠道广、杠杆率也高,且股东方资源优势明显,个体竞争力远远高于小贷、P2P等机构,不过由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数量有限,站在行业的角度看,影响力仍有待提升。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    单钰涵   责编   赵怀朴 )

 

    责任编辑:赵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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